望京业主私建立体车位 法院判令拆除 - 我家在线
本报曾报道的业主在自家产权车位上建升降设备被物业起诉一案,今天上午由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业主王女士被要求将车位上的升降设备拆除。记者了解到,法院做出这一判决是基于目前这种行为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且违反业主公约的规定,但法院并没有否认个人参与建设立体停车设施这一行为的正当性,相反认为“应该得到鼓励并予以规范”。因此上午宣判后,朝阳法院就相关规范问题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送了一份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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