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持续把初心和使命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着眼于建设“基本无违建社区”,近日,东湖街道禁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开房前屋后私搭乱建消除安全隐患调度会。
10月30日,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安建设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利一社区及东湖派出所共计80余人开展联合执法,对利泽西园一区117号楼的12个单元一层外接扩建开始进行统一拆除。办事处主任谷雨、副主任张宏在现场指挥拆违行动。
从8月份开始,社区居委会便开始进行入户宣传、动员、摸底,一方面是为居民们耐心解读政策,另一方面也是为认真听取居民意见,尤其是他们目前的疑虑和难处。了解居民的诉求,摸清问题症结所在,多角度宣传引导、一一消除心中疑虑。
本次拆除的违建是一层业主在居民楼体的直接扩建,因面积较小无法使用大型机械,只能由专业施工队将违建与建筑主体分离,其中涉及一些电路、暖气管道改线路等问题,将在拆除同时对其进行改造,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影响,拆除后安装统一定制的窗户。
拆违现场
街道将注重在管理精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拆建同步”,做好环境提升,让社区居民的生活“更安全、更便利、更舒适”。
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实现良性社会治理,坚决打击私搭乱建乱象,消防外接扩建带来的安全隐患,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益。
违建的危害有哪些?
违建的常见类别和危害
01、楼顶加层
损害楼房主体结构,存在风雨、雷电、高空坠落等安全隐患。
02、违法改建
违法改建、搭建,破坏建筑物整体外观形象、影响规划楼间距采光距。侵占公共空间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周边环境、消防隐患严重!
03、违建地下室
易造成坍塌、水、火、燃气等重大安全事故
一旦发生险情,无处可逃
04、占用农用地违建
非法占地,严重破坏用地规划、损害自然生态环境
05、在河道用地上违建
侵占河道用地,损害河道构筑基础
对河道管理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危及自身安全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